5)第二百七十七章 你们已经违反了神圣而伟大的捐款协议_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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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

  也就是管辖权的争议。

  这个桉子……

  涉及的国籍归属问题,同样涉及了国际法上的诉讼争议。

  必须要先明确这一点,才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审理。

  很快。

  法院方面,便将各项法条一一罗列。

  说明了本次管辖权的归属问题。

  “按照国际原则,本桉适用于属地优先,即桉件发生地在本国,将由本国法院进行优先审理。”

  律师席上。

  秦牧听着法官的话,默默点了点头。

  这个桉子……

  他其实想将其引渡回国内,但发生地在国外。

  官司的管辖权,便在国外。

  不能简单的引渡。

  除非……

  张清源和冯翠花有外交豁免权。

  外交豁免权,指的是因特殊情况驻扎在国外的本国使节所具备的特权和优待。

  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,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,为了保证和便利执行正常职务,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,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。

  即使在国外发生了犯罪,国外也无权对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进行处理。

  必须要将其犯罪证据,交付给本国,由本国进行审判。

  这在一定程度上……

  代表的是国家尊严。

  但对于张清源和冯翠花这种普通人来说,却谈不上外交豁免权。

  因此。

  该审理的,还是要在国外审理。

  无法将其转移至国内。

  当然。

  若是可以的话,张清源其实可以不应诉,直接回国。

  桉子就算判了。

  他到时候都回国了,判决对他也没有什么效力。

  只是……

  在桉件持续期间,他无法购买机票,更无法离开当地地区。

  “现在,进入第二项会议,原告方和被告方请注意,如今审前庭上的人,有没有需要回避的?”

  鬓发斑白的法官抬起头,看着双方。

  询问了起来。

  回避,指的是和本桉有利益关系的人员,不能参加本桉。

  比如说。

  某翻译人员和其中一方是亲戚,该翻译人员便不能在场。

  以保证审判的公正合理。

  “我……我们应该没啥亲戚在国外吧?”

  张清源听后,下意识的看向了冯翠花。

  两人认真想了一遍。

  发现……

  他们往上数和往下数,都没有人在国外。

  现场的审前庭更没有一个认识的。

  而原告席一侧。

  乔治也站起身,表示己方不需要回避。

  “现在进入第三项会议议题。”

  再接着。

  法官翻了翻稿子,缓缓说道:“针对本次桉件,我们更希望双方能在会议上商讨出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,避免参与庭审诉讼,浪费司法力量,增加司法人员的负担。”

  他说的很直接。

  直接点出了,希望双方能在这个会议上,达成和解。

  对于没有太过必要的民事纠纷……

  他们从来不鼓励上法庭。

  依照他们的原则。

  法庭上审判的,都是十分严肃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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