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第二百二十八章 想招揽王大锤的张玮_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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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虽有生活来源,但因病、老、伤残,生活不能自理的;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,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。”

  “而按照我们的了解,冯翠花虽然没有了劳动能力,但每个月都享受了低保……”

  这个辩护点……

  是他找了很久法律条文,才找到的。

 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专门规定。

  只有遗弃了这三类人,才构成犯罪。

  而冯翠花具备生活来源,可以维持生活,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。

  紧接着。

  蒋二平的辩护律师也上场,将他的辩护点讲了出来:“按照遗弃罪的刑法规定,该犯罪行为的动机应当是故意且卑劣的,而非故意遗弃的行为,不能判定为遗弃罪。”

  “我方当事人,曾表明数次想要承担赡养责任,只是因为种种客观原因,才造成了双方误会。”

  “但我方行为的动机并非是卑劣的,不能简单的以遗弃罪来定罪。”

  他提出的这个理论……

  其实是大多数刑事罪名里,都有所规定的。

  即行为动机,需要出自于故意,且目的卑劣。

 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,一方面需要主观故意,另一方面还需主观动机极为卑劣。

  若仅仅是双方口角,过于激动而杀人……

  则归类于激情杀人。

  杀人动机并没有特别卑劣,属于临时起意。

  因此。

  此类杀人行为,应当从轻审判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……

  许多律师在为杀人犯辩护的时候,会朝着激情杀人的方向辩护。

  激情杀人的动机卑劣程度,比起情杀、泄愤杀人、虐杀等行为,判决更轻。

  “我方认为,遗弃罪的判定,应当符合情节恶劣,在司法解释里,情节恶劣包含因遗弃而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;因遗弃而流离失所,沿街乞讨;因遗弃而穷困潦倒;因遗弃而自杀……”

  蒋三平的辩护律师也继续上前,说出了新的辩护观点。

  随后。

  蒋四平的辩护律师同样扫了一眼王大锤,沉声道:“审判长、各位审判员,我方当事人……”

  在这一刻。

  四个律师一致对外,都在围绕遗弃罪的构成与否努力。

  提出了许多刑法上的“破绽”。

  发问无比犀利。

  原告席。

  冯翠花听着对方律师的辩护,整个人变得无比紧张。

  他们说的这些……

  全是法律条文,没有什么文化的她几乎没听懂。

  只知道……

  他们来势汹汹,气势十足,辩护的非常厉害。

  她甚至有点担心,王大锤能不能说过这四个人。

  ……

  晋城。

  律政先锋律师事务所。

  此刻。

  张玮同样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,注视着王大锤的一举一动。

  现在已经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。

  而这四名律师也开始对遗弃罪的构成,提出了相应的质疑。

  每一条……

  都是刑法法条中的内容。

  针对的都是遗弃罪的构成与否。

  即便是他,突然要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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