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火气,看来是真病了。
顾不得手里的一些余活儿,马上订回b城的机票。留下一位老乡的联系方式,请他帮忙去找最后一点资料,回头寄给她之后,叶晓君赶着当天最近的一班飞机回来了。
陆静笙迷迷糊糊听见有人进门,即便烧得再厉害也迅速起身,一边怀疑麋鹿堂的安保系统不至于家里进贼,一边拿起个花瓶慢慢往楼下走去。走了一半想起这是叶晓君最喜欢的花瓶,犹豫片刻又走回去,换了个出来接着找贼。
叶晓君将灯打开的时候和抱着花瓶的陆静笙大眼瞪小眼。
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陆静笙脸上能炸出花来,手里一松差点砸到自己脚。
“知道你生病我能不回来吗?不过看上去你倒挺精神?”
陆静笙将花瓶滚到一旁,立即萎靡不振,哼哼唧唧下楼钻到叶晓君的怀里:“哪儿精神,你看我哪儿精神啦?我真是有点后悔买这房子,你成天往外跑,就我住这里,看院子里又是草又是树的一到晚上阴风一吹,地里能拔出一车的鬼。以前住套三多温馨……”
“不是还有壮壮陪你吗?”
“那只蠢猫成天见不着它影子,不是弄了一身树叶就是掉池塘里去。我一周能见着它一次就算不错,倒是各路小野猫都往咱们院子里跑,各个都被你放在那儿的自动喂食机养得白白胖胖。上回我去蠢猫的小木屋里看了一眼,挤了三只不知哪来的白毛猫,大晚上的各个瞪着我看,都发绿光。”
叶晓君摸摸她脑袋,还是很烫,把她劝回床上。
回家前叶晓君从药店带了药回来,先给陆静笙灌了两大杯热水,再倒来温水给她进药。
“这会儿嫌房子大住起来害怕了?当时你可是挑的最大面积,拦都拦不住你。”
一盏落地灯光线正好,叶晓君将黑色长发夹在耳后,灰色的羊绒紧身衣将她和去年相比略有丰满的身体曲线勾勒清晰。
陆静笙躺在那儿搂住她的腰。她身上有些陌生的气息,还有些冬天的寒意。
又是一个月没见,陆静笙恨这样的分别,却又喜欢。
每次再相见,叶晓君都会有种让她特别心动的感觉。这么多年了,她们有各自要忙的事情,依旧聚少离多,但有种情感维系着她们,让每次的重逢都显得意犹未尽,而更加珍惜彼此。
回忆起刚相遇的那几年所遭遇的烦心事,现在平静而幸福的生活显得格外温暖而轻松。
博展已经取代环球成为娱乐产业龙头,叶晓君的新剧本在慢慢酝酿。
自好评如潮的《时光尽头》之后,叶晓君休息了很长时间没有写新剧本,陆静笙也不着急,博展新生代编剧正茁壮成长,几乎都是走商业路线,为博展带来了丰厚的利润,而叶晓君呢?她注定是有自己追求的人,说她是编剧,不如说她是艺术家。
有了叶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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