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二百二十四章 问答_大唐司刑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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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同科,亦准奴婢之罪,合杖二百;其应例减、收赎,各准其主本法,仍于二百上减、赎。若奴婢死后,主匿如故,即得自匿之罪,不合准奴婢为坐。”

  三个考官终于一起点头,行了,这就可以了,在今天对答的士子当中,考李日知的问题是最难的,如果后续的士子没有再选这么难的书的,当然就不会有这么难的问题,那么李日知的名次必定靠前!

  考功员外郎道:“好,李日知你答得很好,现在考你最后一个问题,你把立春后秋分前不决死刑这条,详细解说清楚!”

  李日知道:“依《狱官令》,从立春至秋分,不得奏决死刑,违者徒一年……”他把这条详细解说了出来。

  这次李日知做答,考官们就没什么感到意外的想法了,李日知确实精通《唐律疏义》,这点已是确定无疑,对于科考来讲,象这种能精通法典,并且时策文章做得好的进士科士子是很少的,今科进士复试中,李日知是唯一的一人!

  主考官本来以为给李日知一个倒数第一就行了,就算是送人情,那也只能是倒数第二,必竟年纪在哪里摆着呢,没到二十的进士,实在太年轻,实在太稀罕了。

  但是问答之后,给考官们的感觉就是,如果不给李日知前三的名次,似乎就对不起李日知了,而且也对不起他们自己的良心,也对不起科考的目的,科考不就为国家选取人才么,而李日知无论从哪方面讲,他都绝对是一个人才!

  主考官和两个副手低声说了两句,他们三个打定了主意,如果李日知先前的那篇关于泰山封禅的文章做得也好,那么,必须取他为前三!

  李日知出了内堂,却听到有官吏在叫赵建的名字,但是,赵建却没有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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