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2 蓝莓之夜_玫瑰之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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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知道这个开场白不够好,听着太空,他已经预料到叶枫的回答是什么。叶枫一定会说:“长痛不如短痛,反正早晚要停,不如早点结束。”他想给叶枫这样一个嘲讽他的机会,毕竟他做得不算厚道。

  “我过不了自己这道坎,我没办法当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坐在播音室里。”叶枫静静地望着橱窗,小小的窗口,挤了一群人,察觉到她的注视,他们窘然一笑,连忙装着忙碌。

  “娄台,《增广贤文》里有一句话,叫命中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。有时候,我们不得不信命。我不甘心,真的不甘心,我想方设法去阻止,我以为我可以做到,可是……一条人命就那么没了……事实告诉我,我强求不得。”

  叶枫不止一次在梦中回到那个夜晚,然后从梦里惊醒。那个四十八岁的女人,虽然不是死于自己的刀下,可如果自己的言辞不那么严厉、激烈,如果自己能察觉到一丝她的惶惑,如果自己能再用心点,稳住她的心绪,也许一切就不会发生了。不可否认,她道德沦丧,可并不至于死。而她死了,一尸两命。

  这不是叶枫第一次接触非正常死亡,第一次是一位高中同学,以高分考进L大的计算机系,同学们谈起他时,都说他聪明诡异得不像个地球人。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大二的时候从六楼的寝室跳下,理由是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,挂科太多,有可能面临退学。第二次是艾俐,那个早晨,她忙着赶去中视参加《星夜微光》的比赛,突然接到交警的电话……这是第三次,不是病入膏肓,不是垂垂老矣,匆忙得就像是在一句话里面,突然加了个顿号,然后人生中止。

  四十八岁,人到中年,一点都不老。如果活着,还可以做很多的事,有更多的选择,有无限的可能。

  现在,什么都没有了,叶枫无法替自己开脱,尽管有很多人替她抱不平,那不过是他们偏爱她,不忍苛责。这个事件和朱迪?福斯特事件不同,和刘德华事件更不同,他们并没有接触过死者,而她,是与死者最后通话的人。她拒绝同行的帮助,拒绝娄洋的公关,拒绝爸妈的插手,她任由事态失控,任由铺天盖地的谩骂把她掩埋。

  这是她的罪与罚,她必须独立承受。

  “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,因为节目不是只属于我一个人,我无权作主它的去与留,可是我觉得这个节目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,它背离了起初的方向,它失去了听众的信任,该结束了。”

  她的声音那么轻,那么软,就像她在节目里一样,听着是那么悦耳,可是这一刻,娄洋的耳朵却被刺痛了,他能感知到她的悲伤与自责像大军压境。他想起那天的节目之前,她送给他的那叠关于电台改革的建议书。早晨考虑主妇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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