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势的个体,就算是做了一些犯罪行为,也没有必要用出格的手段去对待,这样的手段自然是超出了人道的尺度之外……
如果同样是小偷,这次不是去偷超市,而是去别人家毒狗偷狗,最后被别人发现了抓起来,脱光衣服吊在树上,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觉得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,因为相比起偷东西来说,毒狗杀狗的行为,无疑是更加让人厌恶的,最关键的是,绝大多数能够毒杀狗的毒药,如果条件允许的话,也是足以杀人的,所以这样的人存在,本身就是对周围的人构成一定威胁的,所以没有人会对这样的人还抱有同情心……
事实上,在很多民风彪悍的地区,小偷偷东西被抓住,基本上是逃不掉一顿毒打的,只要不打死,基本上是怎么打都行的,也不会有人因为这样而同情小偷……
而如果更进一步的来说,如果同意是小偷,这一次小偷既不是偷东西,也不是偷狗,而是去偷小孩子或者诱拐妇女呢?
那么这个小偷就算是脱光衣服被挂在树上,就算是本身是女性,多半也是不会有人同情的,甚至很多人还会不解气的用各种方式去攻击这个人贩子,甚至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,人贩子就算是被打死,围观群众多半也不会需要承担太多的责任,因为这种犯罪行为本身,就已经是远远超出人道尺度的犯罪行为了,甚至如果严苛一些,将这种行为定义为反人类都并不过分……
事实上,很多时候,不要说是人贩子了,就算是一些因为误会而引发的事件,见义勇为者也并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……
就像是前一段时间的一个新闻之中,一个男子强行抱走一个小孩,然后另外一个男子见义勇为,就把这个男子打死了,最终通过调查,抱走小孩子的男子,是小孩子的亲生父亲,只是因为狗血夫妻之间的纠纷,所以才会想要抱走孩子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这个男人当然是比较无辜的,但是就算是无辜,也谈不上是绝对的无辜,毕竟,他的行为本身也是非常不妥的……
谁让他做出这种非常容易让人误会的行为呢?真的被打死了,也就只能自认倒霉而已……
而如果是真的人贩子被打死了,恐怕见义勇为的群众不仅仅不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,反而可能获得见义勇为的奖励,成为人们眼中如同英雄一样的存在……
所谓的除恶即是扬善,就是这样的道理……
在现代社会之中,财富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一个标准,但是这个标准本身,却也并不是绝对的……
但是至少,绝大多数的人,都是认同这样的标准的……
不管是什么样的工作,不管是什么样的职业,只要是合理合法并且没有什么不道德行为的,那么比较工资就是最简单最直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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