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十章 利益交换_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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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所不能够接受的,触及到了我的底线,所以我们俩的婚姻已经彻底玩完了。

  平日里再怎么胡闹,我都可以忍让,可是有些错误是压根儿就不能去犯的,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干涉到我的工作,毁掉了我平日里辛苦维系的人际关系,这是不可原谅的。还有啊,桑卓,你即将新婚,到时候我会准备一份贺礼,聊表我这个当师父的歉意。”

  刚才的事情闹得很大,本身就是晨星的一周例会时间,出了这种事情,就连公司的BOSS也都有所耳闻了,叶晨还没等回到自己的办公区,就被BOSS让秘书给请了过去,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
  叶晨对BOSS把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,然后说道:

  “这件事里,比安提的唐晶,起到了很不好的作用,她通过跟晨星HR的私交,泄露晨星职员的个人档案给外人,我会就这件事情启动法律程序,让她和相关的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。”

  晨星BOSS陷入了沉默,片刻后,他对叶晨问道:

  “陈经理,有必要把事情办到这个地步吗?公司内部查处相关责任人就好了嘛,一旦让人事部门因为此事变得风声鹤唳,我担心他们无心工作啊。

  况且一旦让公安部门涉入,对晨星和比安提的形象上都不大好。至于比安提那边,我会发过去一份质公函,这件事情内部消化一下就好了,你觉得呢?”

  BOSS虽然是用商量的口吻在征求叶晨的意见,可是对于这件事情,实际上他是心意已决了,在他看来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才是最稳妥的解决之道,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,他不介意解决掉提出问题的那个人。

  叶晨看着BOSS笑了,晨星这样的公司,重大泄密事件频出,一点都不让人觉得意外,因为从领舵人那里,就对最起码的安全意识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。

  而且这个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混乱,足以说明公司HR的不作为了,举一个例子,唐晶到辰星公司当上副总后,刚上任第一件事是当众宣布要开除凌玲!看着是不是很解气?但是,唐晶这样做,已经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了。

  一个公司是不可以这样随意开除一个员工的,何况还是开除一个部门经理,就算她人品有问题,坏事做绝,那么,也应该依据公司相关明文规定开除她!像这样当众任性宣布开除一个员工原因是“造谣生事”,员工是可以依照《劳动法》去申请劳动仲裁的,而且,肯定是员工胜诉。

  辰星公司不光开除人非常随意,招进人也十分随意。比如,罗子君进入辰星公司,她的主管领导——部门经理凌玲竟然不知道!公司招人、开除人,是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,抛去《劳动法》不说,即使是招一个普通员工,也至少要知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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